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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抚顺市有序恢复殡葬服务的通知》
浏览:2633次    时间:2020年6月22日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殡葬服务秩序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下发《抚顺市有序恢复殡葬服务的通知》,从即日起,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加快推动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复工。
  《通知》明确,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在继续抓好殡葬陋习整治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各殡仪馆除替丧属焚烧死者遗物外,不再提供焚烧花圈、纸(绢)牛、纸(绢)马、纸制金银锭以及各类仿制的房、车、家电等纸扎实物,禁止丧属携带上述纸扎实物进入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由殡仪馆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和低偿挽联制作服务。各公墓实行全面禁烧,关闭焚烧炉等焚烧设施,严禁携带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的祭祀品进入公墓区,倡导鲜花、网络祭扫等文明的祭祀方式。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机构内显著位置设置禁烧标识牌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
  同时,全市各殡仪馆要根据人员流量承载能力及服务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对遗体告别、守灵等室内密闭空间服务项目,要在场地内设定前后左右间隔不低于1.5米的地面标识,人员严格按照地面标识站位,控制入场人数及人员密度,缩短遗体告别仪式等殡仪服务时间,同时实行预约登记、室外分散等待,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强化遗体接运车辆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出车记录及运行轨迹的全面监控,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和消毒,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体温测量,口罩及护目镜佩戴,减少与丧属近距离接触,以及限制随行丧属人数(每车不超过2人)、随行丧属扫描健康通行码并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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